2019年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50亿元

2019-07-09

日前,财政部下达关于2019年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根据通知内容,2019年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共计50亿元。
  通知中要求,各地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保障土壤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切实提高财政资金效益。
  值得注意的是,在本年度资金分配中,对预算执行率较低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资金进行了适当扣减,包括河北、辽宁、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甘肃和宁夏等

安排表如下:

2019年度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
序号省份合计

总计500000
1北京184
2天津1409
3河北29382
4山西4442
5内蒙古14255
6辽宁6555
7吉林2787
8黑龙江4264
9上海1365
10江苏15736
11浙江29240
12安徽8692
13福建12810
14江西12917
15山东18434
16河南10627
17湖北26919
18湖南57462
19广东31375
20广西34147
21海南3828
22重庆4907
23四川10281
24贵州42582
25云南70804
26西藏886
27陕西15930
28甘肃12525
29青海12857
30宁夏1271
31新疆1127


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整体绩效目标表
(2019年度)
专项名称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中央主管部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
资金
      情况
  年度金额:50亿元
        其中:中央补助50亿元
              地方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1.开展7个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
      2.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
      3.实施一批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示范项目。
      4.开展农用地周边涉重金属企业排查整治。
      5.建立企事业单位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效
      指
      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值

      出
      指
      标
数量指标开展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7个
分批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50个
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完成基础信息采集与风险筛查工作≥9万个地块,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对象空间信息“全国一张图”。
质量指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提高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提高
重点区域受重金属污染物的地表水质量改善
重点区域受重金属污染物的大气质量改善
时效指标建立全口径涉重行业企业清单完成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按照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落实2019年任务。
      按项目实施方案的年度计划进度实施。
100%
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推动治理与修复产业发展总结形成一批易推广、成本低、效果好的适用技术。
社会效益指标环境公共服务程度逐年提高
生态效益指标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面积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面积到逐年提高;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面积逐年提高。
可持续影响指标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工艺装备和污染治理水平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排放量持续下降。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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